校内各有关单位: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遴选2006年中英优秀青年学者
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详见国家留学网主页:
rticleid=2329),现将我司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
下。
一、申请专业
选派专业仅限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的学科、专业
(详见国家留学网主页:
)。
优先支持能源 、资源、环境、农业、制造、信息等关键领域的
重大技术开发、重大专项及信息、生命 、空间、海洋、纳米及
新材料等战略领域的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研究。
二、留学身份及派出期限
留学身份分为攻读博士学位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两种类型,
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留学期限为一年,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最
多不超过三年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
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
和责任感;
2.身心健康(学校同意推荐后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
体检证明);
3.申请人应为我司在职教师,所从事专业应与其申请的留
学专业一致;
4.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0
岁,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三年之内,暂不受理正在国内博
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;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
员应具有硕士学位或200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(应于7月31日毕业
前获硕士学位) ,年龄不超过35岁;
5.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,雅思6.5分以上或托福
600分以上。
6.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,回国后至
少在我司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;
7.2005年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面
上项目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 研修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人员,
2006年我司已同意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的人员,以及已申请
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
请。
四、有关经费
英方将支付被录取人员的全额学费及科研费用,在英生活
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。
五、派出及管理
1.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,
派出前签订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》及《公司公派出国协
议书》,办理公证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。
2.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时,教师本人应在当年提出书
面理由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,学校上报留学基金委。
3.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。
4.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
项目,违约赔偿金(不含违约金)退还学校。
5.在材料上报之后、正式结果公布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
公派项目;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、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。
6.回校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,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
究、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、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
的书面材料,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
,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。
7.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。
六、申请事宜
请各单位于2006年4月21日(周五)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员
填写完毕的《公司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》和《公派出
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一览表》(以上表格均可在人 事处主页
http://rsgl.jlu.edu.cn下载)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事处团队培
养科( 行政楼820室)。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,最后
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。
联 系 人:李立群 郭广建
联系电话: 5167447
人 事 处
二○○六年四月十九日